对于在认识上存在着天然局限性的人来说,自然的状态只能是一种清晰把握和模糊把握的融合。以书画而言,技法、构思、创意、思想、认知等是可以清晰化或相对清晰化的,但最高层次的精神则不可能实现绝对清晰化,所以书画创作过程便既有清晰可辨的内容,又有无法言说的内容。

我们之前说过模糊把握并不意味着不准确,因为模糊把握是精神对精神的把握,所以模糊的完全把握不但可以达到准确,还可以达到精确,在模糊的完全把握与清晰把握融合后,这种精确性便体现为自然的恰到好处。这种精确的量化标准不存在于人们清晰的认识中,却又确实存在于精神中,而在艺术中这种精确性又集中体现在对于事物细节的把握上。

我们经常批评有些书画、文章显得千篇一律便是因为在这些作品中没有生动的细节能将自身与他者区别开来。而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独特特点的背后正是该事物的精神显现之处,因为精神总是隐藏在细微之处而不会一览无余地昭彰显现出来。比如由精神所产生的生命力,它确实存在但却不是人们用眼睛便能看到的。

这里还存在着一个误区,那就是精神虽然往往隐藏在细节之中,但反过来说却不能成立,也就是并不能说所有的细节都隐藏着精神,都十分重要。不同层面中会有重点层面,同一层面中也会有自己的重点,所以与精神直接相关的细节只是细节之中的一部分而非所有,事物的关键不在于泛泛的抓住细节而在抓住核心细节。
注:本文根据大愚观点整理
本文为《东西方美学参证》系列文章之151